繼承房子要繳遺產稅嗎?跟賣房的稅是兩回事
「都已經要繳遺產稅了,以後賣掉是不是還要再繳一次?」——遺產稅是繼承當下、對整份遺產課的稅;房地合一稅是幾年後真的出售房子時才發生的另一筆稅,兩者計算基礎完全不同,繼承人常常搞混成同一筆帳。
要看遺產總額:遺產淨額超過免稅額才要繳遺產稅。日後把房子賣掉時,另外適用房地合一稅,兩者是不同的稅。
前提與例外:免稅額與扣除額以財政部當年公告為準;房地合一稅的取得成本與持有期間,繼承取得有特別的認定方式。
遺產稅:繼承當下,對整份遺產課稅
被繼承人過世後,全體繼承人需在遺產稅申報期限內(原則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,必要時可申請展延)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。課稅範圍是遺產總額——不只是房地,還包括存款、股票、保單等被繼承人名下所有財產,扣除免稅額與各項扣除額(如配偶扣除額、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、喪葬費扣除額等)後,才是真正要課稅的遺產淨額。這筆稅跟未來要不要賣房子完全無關,就算繼承後打算一直留著不賣,該申報、該繳的遺產稅還是要處理。
房地合一稅:未來真的賣掉時才發生
房地合一稅則是完全不同的稅目,只有在實際出售繼承來的房地時才會發生,課稅基礎是「賣價減去取得成本」的獲利部分,取得成本則是以繼承當時的房屋評定現值+公告土地現值認定(不是市價,也不是被繼承人當初的買價)。這代表遺產稅繳清,不等於未來賣房就不用再繳稅——兩筆稅金發生的時間點、計算基礎、甚至主管機關承辦的窗口都不一樣,要分開規劃。
遺產稅與房地合一稅,三個問題分開想
- 遺產總額有多大?先盤點被繼承人名下全部財產,才知道要不要繳遺產稅、大概要繳多少,別只看房子的價值。
- 房地的取得成本怎麼認定?用繼承當時的評定現值+公告現值,這個數字會直接影響未來出售時房地合一稅的獲利計算。
- 兩筆稅金各自何時發生?遺產稅是繼承當下、有申報期限的義務;房地合一稅是未來真的出售時才會產生,沒有出售就不會發生。
判斷輸出:遺產稅繳完不代表房子「已經繳過稅」以後賣掉就沒事,這是兩筆完全獨立的帳,混在一起算容易誤判要不要現在賣、能不能等。
剛繼承還沒申報
先確認遺產稅申報期限與應備文件,逾期申報可能產生滯納金與罰則。
遺產總額接近免稅額邊緣
把配偶、直系血親卑親屬等各項扣除額都精算進去,實際應納稅額可能比想像中低。
想儘快出售變現
遺產稅與房地合一稅是分開的兩筆帳,賣房前務必分別試算,不要只算過一次就當作全部稅務都處理完。
多位繼承人共同申報
遺產稅由全體繼承人共同負連帶申報義務,建議及早分工,避免逾期。
常見問題
繼承房子要繳遺產稅,以後賣掉還要再繳一次稅嗎?
會,遺產稅是繼承當下對整份遺產課的稅,房地合一稅是幾年後出售時才發生的另一筆稅,兩者計算基礎不同。
遺產稅有免稅額嗎?
有,依規定有一定金額的免稅額與扣除額,實際金額以財政部公告及個案申報為準。
遺產稅的課稅範圍只算房地產嗎?
不只房地,課稅範圍是遺產總額,還包括存款、股票、保單等被繼承人名下所有財產,扣除免稅額與各項扣除額後才是真正要課稅的遺產淨額。
未來出售繼承房地,房地合一稅的取得成本怎麼算?
以繼承當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加公告土地現值認定,不是市價,也不是被繼承人當初的買價。
房子的問題,很少只有一個答案。
價格、稅務、貸款、家庭需求常常是連在一起的。
先把數字算清楚,再決定下一步。
—— 金門人瑋哥|找對房,更找對人。
瑋哥的原則很簡單:該說多少,就說多少。買方不急著追、賣方不亂開價、繼承先把權利與稅務弄清楚,再做決定。
本文為遺產稅與房地合一稅制度一般性說明,非正式稅務代理意見,本站不代辦遺產稅申報。所載規定以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《所得稅法》及財政部最新公告為準,實際稅額與扣除額請洽會計師或國稅局確認個案細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