購屋判斷・2026

建物謄本怎麼看?標示部、所有權部、他項權利一次看懂

作者:黃國瑋(瑋哥)・不動產經紀營業員|首次發布:|最後更新:

「仲介說謄本很乾淨,我該相信嗎?」——與其聽別人說,不如自己花五分鐘看懂謄本的三個區塊。謄本是買賣房屋前最重要、卻最少人真的看懂的一份文件。

標示部:看坪數、用途跟建物基本資料

標示部記載建物的坐落地址、面積(含主建物、附屬建物、共有部分)、建築完成日期、用途(住家用、商業用等)。看屋時最常見的誤會,是把權狀登記的總坪數直接當成室內可用坪數,實際上主建物坪數才是真正的居住空間,附屬建物(陽台、雨遮等)跟共有部分(公設)都算在總坪數裡但不能等量看待。

所有權部:看產權是不是清楚、有沒有其他共有人

所有權部記載目前的所有權人、取得原因(買賣、繼承、贈與等)、權利範圍(如果是共有,會記載應有部分比例)。這個區塊要確認的是賣方是否為登記所有權人本人、有沒有其他共有人需要一併處理,如果賣方只是其中一位共有人,前面提過的共有處分規則就會影響交易能不能順利進行。

他項權利部:看有沒有貸款、查封或其他負擔

他項權利部記載該不動產是否設定抵押權(俗稱房貸)、地上權、典權等他項權利,以及是否有查封、假扣押等限制登記。買方在簽約前一定要確認這個區塊,如果物件仍有未塗銷的抵押權,交易時需要處理清償與塗銷的順序;如果有查封或假扣押的限制登記,代表這個物件可能涉及訴訟或債務糾紛,交易風險大幅提高。

看屋提醒 謄本上的抵押權金額不等於實際尚欠貸款餘額,抵押權設定金額通常是貸款金額的1.2倍左右(銀行留的擔保空間),實際餘額要另外向賣方或銀行確認,不要直接拿抵押權金額當作尚欠貸款金額。
FRAMEWORK

謄本判讀三區塊

判讀輸出:三個區塊都看懂,才算真的做完產權調查,不能只聽仲介或賣方口頭說明「產權很乾淨」就直接相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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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意坪數的買方

先分清楚主建物、附屬建物、共有部分坪數,不要只看總坪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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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件是共有的買方

確認賣方是否為全部共有人,或只是其中一位,交易流程會不同。

🏦

物件有貸款的買方

確認抵押權設定金額與實際尚欠餘額,交屋前務必安排清償塗銷。

⚠️

擔心產權有問題的買方

看到查封或假扣押登記務必提高警覺,建議諮詢專業人士再決定是否繼續交易。

常見問題

謄本上的他項權利部是什麼意思?

他項權利部記載該不動產是否設定抵押權、地上權等權利,可以看出物件有沒有貸款或其他負擔尚未塗銷。

去哪裡申請謄本?

可以到地政事務所現場申請,或透過地政線上申領系統申請電子謄本,只要有地址或地號、建號就能查。

謄本上的抵押權金額,就是屋主現在還欠的貸款金額嗎?

不是,抵押權設定金額通常是貸款金額的1.2倍左右,這是銀行預留的擔保空間,實際尚欠貸款餘額要另外向賣方或銀行確認,不能直接拿設定金額當作尚欠金額。

申請謄本一定要是屋主本人才能辦嗎?

不用,只要有地址或地號、建號就能查,不限本人申請,可以到地政事務所現場或透過地政線上申領系統申請電子謄本。

瑋哥的建議 每間房子都有缺點,重點是這個缺點你能不能接受。
我帶買方看房,不會只告訴你這間哪裡好;漏水、採光、格局、嫌惡設施、未來轉手性,該提醒的我會先講。最後要不要買,由你自己決定。

房子的問題,很少只有一個答案。
價格、稅務、貸款、家庭需求常常是連在一起的。
先把數字算清楚,再決定下一步。
—— 金門人瑋哥|找對房,更找對人。

瑋哥的原則很簡單:該說多少,就說多少。買方不急著追、賣方不亂開價、繼承先把權利與稅務弄清楚,再做決定。

查到的謄本不知道怎麼判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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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為建物謄本判讀一般性說明,非正式法律意見,實際產權狀況以地政機關核發之最新謄本為準,重大交易建議諮詢地政士或律師確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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