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贈與房屋要繳稅嗎?贈與、買賣哪個划算?
「房子想過戶一半給老婆/老公,需要繳贈與稅嗎?」——配偶之間互相贈與財產,法律上不計入贈與總額,原則上免徵贈與稅。但「免贈與稅」不等於「完全不用繳稅」,契稅跟未來出售時的稅務認定,仍然有幾件事要先搞清楚。
贈與稅免了,但這幾筆可能還是要繳
| 稅目 | 配偶間贈與 | 一般買賣 |
|---|---|---|
| 贈與稅 | 不計入贈與總額,免徵 | 不適用(買賣沒有贈與稅問題) |
| 契稅 | 受贈人須繳納(按房屋現值計算) | 買方須繳納(按房屋現值計算) |
| 土地增值稅 | 原則仍須課徵,但配偶相互贈與可申請「不課徵」,遞延到下次移轉再計算 | 依土地漲價數額課徵,賣方繳納(或依約定) |
| 房地合一稅 | 贈與當下不課徵;未來受贈人出售時,取得成本以受贈時的房屋評定現值+公告土地現值(按物價指數調整)認定,持有期間也不併計贈與人(法條只明訂繼承或受遺贈可併計) | 買方未來出售時,以自己的買價與買進日為基準 |
夫妻過戶三問
夫妻過戶三問
- 為什麼要過戶?單純調整持有比例、規劃日後繼承分配,跟為了節省未來出售的房地合一稅而過戶,考量重點不一樣,先想清楚目的。
- 土地增值稅要不要申請「不課徵」?配偶相互贈與土地,可以申請按規定不課徵土地增值稅,但之後這筆土地再移轉時,會用原贈與人的前次移轉現值計算漲價數額,等於稅負遞延而不是完全免除。
- 未來要出售,取得成本怎麼算?受贈人未來出售這筆房地,依《所得稅法》第14-4條,房地合一稅的成本是以「受贈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(按物價指數調整)」計算,通常低於市價;持有期間也不會併計贈與人,法條只明訂繼承或受遺贈可併計。至於土地增值稅,原地價則會回到贈與前的原規定地價或前次課稅時的申報移轉現值。兩種稅的基準不同,不能混在一起看。
判斷輸出:配偶間贈與房地,贈與稅這關基本上不用擔心,但契稅要繳、土地增值稅通常是遞延而非免除,而且未來出售時,土地增值稅會回到贈與前的原地價,房地合一稅的成本則以受贈時的評定現值、公告土地現值計算,兩種稅的基準不同——這些都要先算清楚,不是「贈與稅免了就等於完全不用繳稅」。
贈與 vs 買賣哪個划算,牽涉個案的房屋現值、原始取得成本、未來是否打算出售等因素,沒有標準答案,建議先諮詢地政士或會計師抓出實際數字再決定。如果考慮的是繼承而非配偶間贈與,取得成本與持有期間的認定邏輯類似,可參考〈繼承房屋出售要繳多少稅?取得成本怎麼算〉。
常見問題
夫妻贈與房屋要繳贈與稅嗎?
配偶相互贈與房地不計入贈與總額,免徵贈與稅;契稅仍要繳,土地增值稅可申請不課徵,但只是遞延,未來再移轉時會回到原地價計算。
贈與跟買賣哪個划算?
要看未來出售時的稅基:土地增值稅回到贈與前的原地價,房地合一稅則以受贈時的評定現值、公告土地現值為成本,需要個案試算比較才知道哪個划算。
「不課徵」土地增值稅跟「免稅」有什麼不同?
不課徵只是暫緩課稅,不是完全免除;配偶相互贈與土地雖可申請不課徵,但下次移轉時仍會用原贈與人的前次移轉現值計算漲價數額,等於把稅負遞延到未來才繳,不是這筆土地增值永遠不用課稅。
夫妻贈與過戶,契稅由誰繳、怎麼算?
契稅由受贈人(取得房屋的一方)繳納,按房屋現值計算,這點與一般買賣時買方繳納契稅的計算方式相同,不會因為是配偶間贈與而免除。
房子的問題,很少只有一個答案。
價格、稅務、貸款、家庭需求常常是連在一起的。
先把數字算清楚,再決定下一步。
—— 金門人瑋哥|找對房,更找對人。
瑋哥的原則很簡單:該說多少,就說多少。買方不急著追、賣方不亂開價、繼承先把權利與稅務弄清楚,再做決定。
本文為配偶間贈與不動產稅務一般性說明,非正式稅務代理意見。所載規定以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第20條、《土地稅法》第28條之2、《所得稅法》第14條之4及財政部最新公告為準,實際稅額與是否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,請洽地政士或會計師確認個案細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