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稅完整攻略:自住1%、1.2%怎麼申請,多戶家庭怎麼配置最省
房屋稅2.0上路後,同一戶房子被認定「自住」或「非自住」,稅率可以從1.2%跳到3.2%以上;名下戶數越多,非自住的每一戶稅率越高。多戶家庭真正該做的,不是賣房,而是先把每一戶的用途與申報弄對。
房屋稅怎麼算:房屋現值 × 稅率
房屋稅=房屋課稅現值 × 稅率(持有不滿一年按月數比例計算)。課稅期間是前一年7月1日到當年6月30日,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繳納。房屋課稅現值是稅捐處評定的價格,不是市價;中永和的老公寓,現值常常只有幾十萬元。
住家用房屋稅率:新北市怎麼分
以下依財政部房屋稅2.0專區與新北市稅捐稽徵處〈房屋稅自住VS.非自住〉整理。
| 類別 | 稅率 | 條件 |
|---|---|---|
| 全國單一自住 | 1% | 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只有1戶、自住且設籍,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(新北市116年期為232萬2,200元) |
| 自住 | 1.2% | 無出租營業、本人/配偶/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且設籍,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 |
| 公益出租人、社會住宅包租代管 | 1.2% | 依規定出租並經認定 |
| 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、繼承取得共有 | 1.5%~2.4% | 法定範圍,新北市實際稅率以稅捐處公告為準 |
| 其他非自住(新北市) | 3.2%~4.8% | 全國持有2戶以內3.2%、3~4戶3.8%、5~6戶4.2%、7戶以上4.8% |
非自住採全國歸戶、全數累進:算的是你在全國的應稅房屋戶數,而且一旦跨到下一級,每一戶都按較高稅率課,不是只有多出來的那幾戶。網路上有些舊文章寫新北非自住1.5%~3.6%,那是2.0新制之前的舊稅率。
假設試算:同一間房子,不同認定差多少
以下是假設數字示意:房屋課稅現值60萬元,持有滿一年。
| 認定 | 稅率 | 每年房屋稅 |
|---|---|---|
| 全國單一自住 | 1% | 6,000 元 |
| 自住 | 1.2% | 7,200 元 |
| 出租申報(法定下限) | 1.5% | 9,000 元 |
| 非自住(新北、全國2戶以內) | 3.2% | 19,200 元 |
| 非自住(新北、全國7戶以上) | 4.8% | 28,800 元 |
自住三條件,少一個就是非自住
- 沒有出租、沒有營業。
- 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,並在該屋辦竣戶籍登記。
- 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。
條件都符合也不會自動適用,要在每年3月22日前向房屋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申報,當年5月的房屋稅才能適用;逾期從下一期起適用。新北市稅捐處提醒,沒有設籍或沒有申報的房屋,即使全國只有這一戶,也可能被以非自住3.2%課徵。
一年時間表:什麼時候遷戶、申請、繳稅
| 時間 | 房屋稅 | 地價稅 |
|---|---|---|
| 2月底(2月末日) | 納稅義務基準日:這天登記在誰名下,當年度房屋稅就由誰繳 | — |
| 3月22日前(遇假日順延) | 遷入戶籍+申報自住,當年5月才能用自住稅率 | — |
| 5月1日~5月31日 | 繳房屋稅(課稅期間:前一年7月1日~當年6月30日) | — |
| 8月31日 | — | 納稅義務基準日:這天登記的土地所有權人,繳當年度地價稅 |
| 9月22日前(遇假日順延) | — | 遷入戶籍+申請自用住宅用地,當年11月才能用2‰ |
| 11月1日~11月30日 | — | 繳地價稅 |
買房、換屋時的實戰順序
- 先看過戶登記日:2月底前完成過戶,當年5月的房屋稅全年由你繳;8月31日前完成過戶,當年11月的地價稅由你繳。認定看登記名義,不看簽約日或入住日,買賣雙方可在契約裡約定按持有月份分攤(財政部說明)。
- 交屋後盡快遷入戶籍: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其中一人設籍即可,而且要實際居住。
- 兩件申請一起辦:房屋稅自住申報(3月22日前)和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(9月22日前)是兩件不同的申請,可以同一次到稅捐處或用郵寄等方式一起辦,不用等到期限前。
- 期限前不要遷出再遷回:地價稅在9月22日前遷出又遷回,原核准會失效、要重新申請。
- 設定自動扣繳:5月房屋稅、11月地價稅可以用約定帳戶扣繳或線上繳納,逾期會加徵滯納金。
假設情境:2027年1月買房、2月中完成過戶並交屋。2月底已登記在你名下,2027年5月的房屋稅(課稅期間2026年7月~2027年6月)由你繳,可以跟賣方約定分攤;3月22日前遷戶籍並申報自住,5月就適用自住稅率。8月31日你仍是土地所有權人,2027年11月的地價稅也由你繳;9月22日前申請自用住宅用地,就適用2‰。
多戶家庭的節稅配置
- 第二、三戶給直系親屬住:成年子女或父母實際居住並設籍、沒有出租,只要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,這幾戶都可以申報自住1.2%,不必被算成非自住。
- 要出租就申報:出租並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,稅率降到1.5%~2.4%;成為公益出租人或交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,可以適用1.2%。要一併評估租金所得的綜合所得稅。
- 繼承來的共有房屋:因繼承取得共有的非自住住家,適用1.5%~2.4%,不必按一般非自住課稅。
- 注意1%的門檻:全國單一自住1%只給「只有1戶」的家庭;名下多一戶(即使是老家的空屋),自住那一戶就變成1.2%。
- 戶數是全數累進:新北非自住從2戶以內的3.2%,到3~4戶時每一戶都是3.8%;處分一戶、或讓一戶改成自住或出租申報,可能讓其他幾戶一起降一級。
和地價稅一樣,重點是實際居住,只遷戶籍不住,查核會被補稅。把房子過戶給子女來分散戶數,會牽涉贈與稅、未來的房地合一稅與土地增值稅,要先整體試算,可以參考房子先贈與再賣真的比較省嗎。地價稅的自用申請是另一件事(9/22前),請看地價稅完整攻略。
房屋稅多戶三問
- 每一戶誰住: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設籍,才有機會是自住
- 全國合計幾戶: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3戶以內才能都算自住;只有1戶才有1%
- 有沒有在3/22前申報:條件符合不會自動適用,出租也要申報租賃所得才有優惠稅率
三問列清楚,再決定哪一戶自住、哪一戶出租申報,通常不用賣房就能把稅率降一級以上。
常見問題
房屋稅自住稅率是多少?
自住稅率1.2%;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只有1戶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,可適用1%。新北市116年期的現值上限為232萬2,200元。
新北市非自住房屋稅率是多少?
新北市其他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採全國歸戶、全數累進:全國持有2戶以內3.2%、3至4戶3.8%、5至6戶4.2%、7戶以上4.8%。
房屋稅自住要什麼時候申報?
要在每年3月22日前向房屋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申報,當年5月的房屋稅才能適用;逾期從下一期起適用。
第二戶給成年子女住,可以算自住嗎?
可以。房屋無出租營業、由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設籍,且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,就可以申報自住稅率1.2%。
年中買賣房子,當年的房屋稅誰繳?
房屋稅以每年2月末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,2月底登記在誰名下,就由誰繳當年度房屋稅;買賣雙方可以在契約中約定按持有月份分攤。
買房後什麼時候要遷戶籍,房屋稅才能用自住稅率?
要在每年3月22日前(遇假日順延)完成遷入戶籍,並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自住,當年5月的房屋稅才能適用自住稅率;逾期從下一期起適用。
很多多屋族一看到稅單就想賣房,但其實把每一戶「誰住、誰設籍、有沒有出租申報」整理清楚,往往就能把稅率降下來。真的要處分哪一戶,再一起算市價、稅負與換屋計畫。
本文為地價稅、房屋稅制度的一般性說明,非稅務代理意見;文中試算均為假設數字示意。稅率、申請期限與現值上限以《土地稅法》《房屋稅條例》及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最新公告為準,個案稅額以稽徵機關核定為準。